五笔: ayxw 热度: 常用 年代: 近代
组合: 成语结构: 主谓式
解释: 绝伦:超过同类。没有比这更荒唐更不合情理的了。
出处: 清·壮者《扫迷帚》第二回:“其说荒谬绝伦,更可付诸一笑。”
例句: 这促~的论调,根本不值得一驳。
正音: “谬”,不能读作“niù”。
辨形: “谬”,不能写作“缪”;“伦”,不能写作“论”。
辨析: 见“荒诞不经”。
用法: 主谓式;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斥责他人言行荒唐。
感情: 贬义
近义: 大谬不然、一无是处、荒诞无稽、怪诞不经、荒诞不经
反义: 理所当然、合情合理、天经地义、颠扑不破
英语: absurd beyond compare
日语: でたらめ極まる
德语: in hǒchstem Grade absurd sein(absolut unsinnig)
国语辞典: 荒谬绝伦[ huāng miù jué lún ]⒈ 形容荒唐、错误到了极点。例如:「这是荒谬绝伦的鬼话!你还信以为真!」【近】荒诞不经
引证解释: ⒈ 谓荒唐错误到无可比拟的地步。【引】毛泽东 《新民主主义论》九:“因为共产党的最低纲领和三民主义的政治原则基本上相同,就狂叫‘收起’共产主义,岂非荒谬绝伦之至?”马南邨 《燕山夜话·山漆和田漆》:“如果你掌握得正确,它对人就非常有益;如果超过了限度,就变成荒谬绝伦,立刻会致病人于死地。”
繁體解析: 荒唐錯誤到了極點。倫: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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