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笔: iygy 热度: 常用 年代: 古代
组合: 成语结构: 动宾式
解释: 把不同的事物混在一起,当作同样的事物谈论。
出处: 唐·韩愈《平淮西碑》:“万口和附,并为一谈。”
例句: 可见“言志”跟“缘情”到底两样,是不能~的。 ★朱自清《诗言志辩·诗言志(三)》
正音: “混”,不能读作“hǔn”;“为”,不能读作“wèi”。
辨形: “混”,不能写作“浑”。
辨析: (一)混为一谈和“一概而论”;都含有“不加区别地一起加以谈论”的意思。但混为一谈多指不分是非好坏;不管性质根本不同;一律看待;“一概而论”多指不论彼此;不管具体情况;笼统对待。(二)混为一谈和“同日而语”都有“把不同的两个人或两件事物不加区别地放在一起谈”的意思。但“同日而语”是指把不同水平的两个人或两种事物既有本质差别;又往往有时间上的差异;多用于否定语气;混为一谈并不强调时间上的差别;也不限于用在否定语句中。
用法: 动宾式;作谓语、宾语;用于否定句。
谜语: 异口相声
感情: 中性
近义: 混作一谈、相提并论、并为一谈、同日而语、不分青红皂白、等量齐观、不分皁白、一概而论、不分皂白
反义: 不可同日而语、是非曲直
英语: confuse sth.with sth.else
俄语: смéшивать одно с другим
日语: ごちゃ混ぜに論(ろん)ずる,混同する
德语: etwas mit etwas verwechseln(alles über einen Kamm scheren)
国语辞典: 混为一谈[ hùn wéi yī tán ]⒈ 将不同的观念、事物当成同样的来评述。例如:「进德修业绝不能和苟且逐利混为一谈。」【近】一概而论
引证解释: ⒈ 把不同的事物混在一起,说成是同样的事物。【引】鲁迅 《书信集·致台静农》:“中国 人将办事和做戏太混为一谈。”毛泽东 《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》四:“剥削者的改造和劳动者的改造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改造,不能混为一谈。”亦作“混作一谈”。 鲁迅 《集外集拾遗补编·拳术与拳匪》:“东瀛 的‘武士道’,是指武士应守的道德,与技击无关。武士单能技击,不守这道德,便是没有武士道。 中国 近来每与柔术混作一谈,其实是两件事。”
繁體解析: 也説并爲一談。把不同的事物混雜在一起,説成是相同的事物。唐韓愈《平淮西碑》:“萬口和附,并爲一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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