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为己有
据为己有    繁体:據爲己有

拼音:jù wéi jǐ yǒu  注音:ㄐㄨˋ ㄨㄟˊ ㄐ一ˇ 一ㄡ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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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别人的东西拿来作为自己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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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为己有

五笔:    rynd    热度:    常用    年代:    古代

组合:        成语结构:    紧缩式

解释:    将别人的东西拿来作为自己的。

出处:    明·李开先《宝剑记》第二十四出:“先从片进,累建大功,童贯占为己有欺瞒皇上。”

例句:    话说袁伯珍见王德黼的矿山苗旺,有利可图,便想夺他的利权,~。 ★清·无名氏《官场维新记》第六回

正音:    “为”,不能读作“wèi”。

辨形:    “己”,不能写作“已”。

用法:    动宾式;作谓语、宾语;指将不是自己的东西占为自己所有。

谜语:    身份证;私人证件

感情:    中性

近义:    占为己有、秘而不宣、损人利己、唯利是图

反义:    物归原主、秘而不宣、公诸同好、舍己为人

英语:    take all the plums(appropriate to oneself)

日语:    占有する

法语:    s'approprier(considérer comme sien)

国语辞典:    据为己有[ jù wéi jǐ yǒu ]⒈  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,占为己用。【引】《醒世恒言·卷二·三孝廉让产立高名》:「我故倡为析居之议,将大宅良田,强奴巧婢,悉据为己有。」【反】公诸同好

引证解释:    ⒈  把不是自己的东西占为自己所有。【引】《官场维新记》第六回:“﹝ 袁伯珍 ﹞便想夺他的利权,据为己有。”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四编第五章第二节:“年久之后,这些‘官豪’就把租佃的官田‘冒为己业’,据为己有。”

繁體解析:    占據爲自己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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