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笔: rynd 热度: 常用 年代: 古代
组合: 成语结构: 紧缩式
解释: 将别人的东西拿来作为自己的。
出处: 明·李开先《宝剑记》第二十四出:“先从片进,累建大功,童贯占为己有欺瞒皇上。”
例句: 话说袁伯珍见王德黼的矿山苗旺,有利可图,便想夺他的利权,~。 ★清·无名氏《官场维新记》第六回
正音: “为”,不能读作“wèi”。
辨形: “己”,不能写作“已”。
用法: 动宾式;作谓语、宾语;指将不是自己的东西占为自己所有。
谜语: 身份证;私人证件
感情: 中性
近义: 占为己有、秘而不宣、损人利己、唯利是图
反义: 物归原主、秘而不宣、公诸同好、舍己为人
英语: take all the plums(appropriate to oneself)
日语: 占有する
法语: s'approprier(considérer comme sien)
国语辞典: 据为己有[ jù wéi jǐ yǒu ]⒈ 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,占为己用。【引】《醒世恒言·卷二·三孝廉让产立高名》:「我故倡为析居之议,将大宅良田,强奴巧婢,悉据为己有。」【反】公诸同好
引证解释: ⒈ 把不是自己的东西占为自己所有。【引】《官场维新记》第六回:“﹝ 袁伯珍 ﹞便想夺他的利权,据为己有。”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四编第五章第二节:“年久之后,这些‘官豪’就把租佃的官田‘冒为己业’,据为己有。”
繁體解析: 占據爲自己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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