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笔: hfdn 热度: 一般 年代: 近代
组合: 成语结构: 主谓式
解释: 不把法制放在眼里。形容违法乱纪,胡作非为。三尺,指法律。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,故称。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,故称。
出处: 清·王士祯《居易录续谈》:“光天化日之下,岂容奸孽余党,胆大泼天,目无三尺。”
例句: 凌力《少年天子》第四章:“所审受贿、用贿、过付种种事实,目无三尺,若不重加惩处,何以警戒来兹?”
用法: 作谓语、定语;指无法无天。
感情: 贬义
近义: 目无王法
引证解释: ⒈ 不把法制放在眼里。形容违法乱纪,胡作非为。三尺,指法律。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,故称。【引】清 王士禛 《居易录续谈》:“光天化日之下,岂容奸孽餘党,胆大泼天,目无三尺。”
繁體解析: 不把法製放在眼裏。形容違法亂紀,鬍作非爲。三尺,指法律。古代把法律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,故稱。古代把法律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,故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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