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笔: fmqp 热度: 一般 年代: 近代
组合: 成语结构: 偏正式
解释: 指已经判定、不可改变的案件。
出处: 典出《新唐书·李元纮传》:“元纮早修谨,仕为雍州司户参军。时太平公主势震天下,百司顺望风指,尝与民竞碾硙,元纮还之民。长史窦怀贞大惊,趣改之,元纮大署判后曰:‘南山可移,判不可摇也。’”
例句: 前之所断,不愧~,盖其情实可诛,则虽死而无怨也。 ★清·薛福成《庸庵笔记·轶闻·谳狱引律同而不同》
用法: 作宾语、主语、定语;用于案件
感情: 褒义词
近义: 南山可移,判不可摇
国语辞典: 南山铁案[ nán shān tiě àn ]⒈ 比喻绝对不可更改的判决或意志。参见「南山可移」条。【引】清·黄遵宪〈感事〉诗八首之四:「东市朝衣真不测,南山铁案竟无名。」
引证解释: ⒈ 后以“南山铁案”称已经判定、不可改变的案件。【引】典出《新唐书·李元纮传》:“元紘 早修谨,仕为 雍州 司户参军。时 太平公主 势震天下,百司顺望风指,尝与民竞碾磑, 元紘 还之民。长史 竇怀贞 大惊,趣改之, 元紘 大署判后曰:‘南山可移,判不可摇也。’”清 薛福成 《庸盦笔记·谳狱引律同而不同》:“前之所断,不愧南山铁案,盖其情实可诛,则虽死而无怨也。”
繁體解析: 指已經判定、不可改變的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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