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笔: flga 热度: 不详 年代: 古代
组合: 成语结构: 联合式
解释: 兵力超过敌人十倍就可以包围它,超过五倍就可以攻击它。
出处: 《孙子·谋攻》:“故用兵之法,十则围之,五则攻之。”
例句: 南朝·宋·范晔《后汉书·袁绍传上》:“兵书之法,十围五攻,敌则能战。”
用法: 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军事。
感情: 中性
近义: 什围伍攻
国语辞典: 十围五攻[ shí wéi wǔ gōng ]⒈ 语本若兵力超过敌军十倍,则采取围攻的方式;若兵力超过敌军五倍,则采取集中攻击的方式。【引】《孙子·谋攻》:「故用兵之法,十则围之,五则攻之。」《后汉书·卷七四上·袁绍传》:「兵书之法,十围五攻,敌则能战。」
引证解释: ⒈ 后因以“十围五攻”谓十倍于敌,可以合围;五倍于敌,可以攻战。【引】《孙子·谋攻》:“故用兵之法,十则围之,五则攻之。”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兵书之法,十围五攻,敌则能战。”李贤 注:“十倍则围之,五倍则攻之。”
繁體解析: 兵力超過敵人十倍就可以包圍它,超過五倍就可以攻擊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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