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笔: snfv 热度: 生僻 年代: 古代
组合: 成语结构: 联合式
解释: 枉:弯曲;直:伸直;寻:古量名,八尺。屈折的只有一尺,伸直的却有一寻。比喻在小处委屈一些,以求得较大的好处。
出处: 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:“枉尺而直寻,宜若可为也。”
例句: 梁启超《新民说·论自尊》:“牺牲名誉,而以枉尺直寻为手段者,其去豪杰远矣。”
用法: 联合式;作谓语、定语;含褒义
感情: 褒义词
近义: 以小求大
反义: 因小失大
英语: abandon the less for the greater
国语辞典: 枉尺直寻[ wǎng chǐ zhí xún ]⒈ 枉,弯曲。直,伸。寻,古代长度单位,约八尺或七尺。枉尺直寻指弯曲一尺而能伸长八尺。语本后比喻损失小部分以求大范围的收获。【引】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:「枉尺而直寻,宜若可为也。」《后汉书·卷五九·张衡传》:「枉尺直寻,议者讥之,盈欲亏志,孰云非羞?」《晋书·卷九四·隐逸传·戴逵传》:「苟迷拟之然后动,议之然后言,固当先辩其趣舍之极,求其用心之本,识其枉尺直寻之旨,采其被褐怀玉之由。」
引证解释: ⒈ 亦省作“枉尺”。【引】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:“枉尺而直寻,宜若可为也。”朱熹 集注:“枉,屈也;直,伸也。八尺曰寻,所屈者小,所伸者大也。”《后汉书·张衡传》:“枉尺直寻,议者讥之,盈欲亏志,孰云非羞?”宋 王安石 《上孙司谏书》:“枉尺直寻而利,古人尚不肯为,安有此而可为者乎?”梁启超 《新民说·论自尊》:“牺牲名誉,而以枉尺直寻为手段者,其去豪杰远矣。”宋 邵雍 《高竹》诗之三:“枉尺既不能,括囊又何谢。”郭沫若 《满江红》词:“阵堂堂,磊落以光明,难枉尺。”
繁體解析: 屈起來的衹有一尺,伸直了的卻有八尺。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:“枉尺而直尋,宜若可爲也。” 比喻在小節上不妨委屈一些,以求得到較大的好處。枉:曲。直:伸。尋:八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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