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笔: gtyi 热度: 常用 年代: 古代
组合: 成语结构: 偏正式
解释: 佛教用语。指佛力广大,能现出种种人相,向人说法。现指以亲身经历和体验为例来说明某种道理。
出处: 《愣严经》卷六:“我与彼前,皆现其身,而为说法,令其成就。”宋·释道原《景德传灯录》卷一:“亦于十方界中现身说法。”
例句: 袁伯珍这一席话,可谓~。 ★清·无名氏《官场维新记》第十六回
正音: 说,不能读作“suō”。
辨形: 身,不能写作“深”。
辨析: 现身说法和“言传身教”都有以自己作样子说明道理的意思。现身说法强调以自己的遭遇为例子;多用于讲解;劝告;可用于各种各样的人;包括犯过错误和罪行的人;“言传身教”强调以言语和行动作示范;以自身的行动作榜样;多用于教育方面;一般用于领导、长辈或其他受尊敬的人。
用法: 偏正式;作谓语、定语、宾语;指以亲身经历来说明某种道理
谜语: 幕前畅叙离别情
感情: 褒义词
近义: 言传身教
反义: 空谈快意
英语: act as an example to others
俄语: покáзывать на личном примере
德语: jn am eigenen Beispiel belehren(jn aufgrund der eigenen (bitteren) Erfahrungen überzeugen
国语辞典: 现身说法[ xiàn shēn shuō fǎ ]⒈ 原指观世音菩萨来教导众生,因众生的不同因缘,而化现适当的各种身分。见《妙法莲华经·观世音菩萨普门品》。后比喻以亲身经历为例证,来劝导别人。例如:「他以自己苦读多年的经验,现身说法,更是可贵。」
引证解释: ⒈ 原谓佛、菩萨显示种种化身宣说佛法。【引】《楞严经》卷六:“我於彼前,皆现其身,而为説法,令其成就。”《景德传灯录·释迦牟尼佛》:“亦於十方界中现身説法。”清 袁枚 《随园诗话补遗》卷八:“﹝ 徐灵胎 ﹞度曲赠我云:‘端的是菩萨重来,现身説法,度尽凡夫。’”⒉ 比喻用自己的经历为例证,对人进行讲解或劝导。【引】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五回:“如今现身説法,就拿我讲,两个指头就轻轻儿的给你提进来了。”茅盾 《<清明前后>序》:“这算是开场白。以后。就让登场的人物自己来现身说法。”
繁體解析: 本佛教用語,指佛力廣大,能現齣種種人形,嚮人説法。現比喻用自己的經歷遭遇爲例證,對人進行講解或勸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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