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笔: tqgp 热度: 常用 年代: 古代
组合: 成语结构: 偏正式
解释: 循:依照;责:要求。按着名称或名义去寻找实际内容,使得名实相符。
出处: 《韩非子·定法》:“术者,因任而授官,循名而责实,操生杀之柄,课群臣之能者也,此人主之所执也。”
例句: (1)我们应当循名责实,实事求是,切不可做表面文章。 (2)对干部的要求应该是循名责实。
正音: “责”,不能读作“zhé”。
辨形: “名”,不能写作“明”。
用法: 偏正式;作主语、谓语;指要名实相符。
感情: 中性
近义: 实事求是、顾名思义
反义: 徒慕虚名、指鹿为马、名实不符、颠倒黑白
德语: vom jm/etwas erwarten,seinem Ruf gerecht zu werden
国语辞典: 循名责实[ xún míng zé shí ]⒈ 依照其名来责求其实。唐·薛登〈论选举疏〉:「始既察言观行,终亦循名责实,自然侥幸滥吹之伍无所藏其妄庸。」也作「求名责实」、「循名督实」、「循名课实」、「循名考实」、「循名校实」、「责实循名」。【引】《淮南子·主术》:「故有道之主,灭想去意,清虚以待不伐之言、不夺之事,循名责实。」
引证解释: ⒈ 按其名而求其实,要求名实相符。【引】《文子·上仁》:“循名责实,使有司以不知为道,以禁苛为主,如此则百官之事,各有所考。”《淮南子·主术训》:“故有道之主……循名责实,使有司任而弗詔,责而弗教。”北齐 樊逊 《求才审官对》:“循名责实,选众举能。”宋 曾巩 《请以近更官制如周官六典为书》:“臣适典明命,亦得各以百执事所分之职,载於训词,以飭戒在列,以称陛下董正治官,循名责实之意。”毛泽东 《新民主主义论》五:“我们现在虽有 中华民国 之名,尚无 中华民国 之实,循名责实,这就是今天的工作。”
繁體解析: 按照名稱或名義尋求實際內容,使得名、實相符。《韓非子·定法》:“因任而授官,循名而責實。” 循:依着。責: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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