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笔: kcvi 热度: 生僻 年代: 古代
组合: 成语结构: 联合式
解释: 指悼念故人,祭品菲薄。
出处: 《后汉书·徐徲传》:“徲尝为太尉黄琼所辟,不就。及琼卒归葬,徲乃负粮徒步到江夏赴之,设鸡酒薄祭,哭毕而去。不告姓名。”
例句: 清·无名氏《帝城花样·韵香传》:“以只鸡絮酒酬韵香,韵香必含笑于九泉。”
用法: 作宾语、定语;指悼念故人
感情: 褒义词
近义: 炙鸡絮酒
故事: 汉朝时期,徐稚受太尉黄琼所荐而当官,后来离职。黄琼病故归葬故乡,徐稚则在家里烧烤一只鸡,用一两棉絮渍酒后晒干裹住鸡,背上干粮到黄琼的家乡江夏去拜祭。在黄琼的坟前,他用水渍棉出酒,拜祭完毕就回家。
国语辞典: 只鸡絮酒[ zhī jī xù jiǔ ]⒈ 东汉徐穉,尝以绵絮浸酒中,暴干以裹炙鸡,哭祭黄琼墓。见《后汉书·卷五三·徐稺传》。后人吊祭文中,多用只鸡絮酒,表示祭品简薄,而情意深重。宋·陆游〈闻王嘉叟讣报有作〉诗:「只鸡絮酒纵有时,双鱼素书长已矣。」也作「炙鸡渍酒」。
引证解释: ⒈ 后遂以“隻鸡絮酒”谓以菲薄祭品悼念亡友。【引】《后汉书·徐稺传》:“徐稺 尝为太尉 黄琼 所辟,不就。及 琼 卒归葬, 稺 乃负粮徒步到 江夏 赴之,设鸡酒薄祭,哭毕而去,不告姓名。”李贤 注:“谢承 《书》曰:‘ 稺 诸公所辟虽不就,有死丧负笈赴弔。常於家豫炙鸡一隻,以一两緜絮渍酒中,暴乾以裹鸡,......以水渍緜使有酒气,斗米饭,白茅为藉,以鸡置前,醊酒毕,留謁则去,不见丧主。’”宋 陆游 《闻王嘉叟讣报有作》诗:“隻鸡絮酒纵有时,双鱼素书长已矣。”清 无名氏 《帝城花样·韵香传》:“以隻鸡絮酒酬 韵香,韵香 必含笑於九泉。”
繁體解析: 指悼念故人,祭品菲薄。
Powered by 古汉语 4.5.1 2009-2024 ©古汉语 Inc. 川公网安备 51010602001149号蜀ICP备20015569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