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笔: wvqt 热度: 常用 年代: 古代
组合: 成语结构: 联合式
解释: 奸:坏事;科:法律条文。为非作歹,触犯法令。
出处: 三国蜀·诸葛亮《出师表》:“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,宜付有司论其刑赏。”
例句: 今儿子既在你处,必然是你~,诱藏了我娘子,有甚么得解说? ★明·凌濛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三十八
辨形: “作”,不能写作“做”。
辨析: 作奸犯科与“违法乱纪”有别:作奸犯科侧重于形容作坏事;多用在书面语里;“违法乱纪”侧重于形容犯纪律;多用在口语里。
用法: 联合式;作主语、谓语、定语;含贬义。
感情: 贬义
近义: 图为不轨、知法犯法、横行霸道、居心叵测、为非作歹、以身试法、违法乱纪、胡作非为、犯上作乱、违法犯纪、图谋不轨、无法无天
反义: 循规蹈矩、安分守纪、奉公守法、安分守己
英语: commit offenses against law and discipline
故事: 三国时期,蜀主刘备死后,昏庸无能的阿斗继位,他只知享乐,把国内的军政大权交给诸葛亮处理。诸葛亮一面联吴伐魏,积极准备两次北伐,在北伐前夕给阿斗写《前出师表》希望他整顿朝纲,将作奸犯科者严惩以巩固政权。
国语辞典: 作奸犯科[ zuò jiān fàn kē ]⒈ 为非作歹,违法乱纪。也作「作奸犯科」。【引】《文选·诸葛亮·出师表》: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,宜付有司,论其刑赏,以昭陛下平明之理。」
引证解释: ⒈ 亦作“作奸犯科”。为非作歹,干犯律条。见“作姦犯科”。【引】三国 蜀 诸葛亮 《前出师表》:“若有作姦犯科,及为忠善者,宜付有司,论其刑赏。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三八:“必然是你作奸犯科,诱藏了我娘子。”清 薛福成 《庸盦笔记·学使旧宅》:“乃其妾与僕勾通,作姦犯科。每传递之文,即贴在 俞君 背后补褂之上,僕役轻往揭取,授之试士,而 俞君 不觉也。”沙汀 《祖父的故事·巡官》:“从一个曾经作奸犯科的光棍看来,一个警察是值得奚落的。”
繁體解析: 爲非作歹,觸犯法令。指幹違法亂紀的事。三國蜀諸葛亮《齣師錶》:“若有作姦犯科及爲忠善者,宜付有司,論其刑賞。” 作姦:做壞事。科:科條,法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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