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笔: fypy 热度: 常用 年代: 近代
组合: 成语结构: 偏正式
解释: 地主:当地的主人;谊:义务。住在本地的人对外地客人的招待义务。
出处: 《左传·哀公十二年》:“子服景伯谓子财曰:‘夫诸侯之会,事既毕矣,侯伯致礼,地主归饩,以相辞也。’”
例句: 晚生得蒙青目,一日~也不曾尽得,如何便要去? ★清·吴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十二回
用法: 偏正式;作宾语;含褒义。
谜语: 做东
感情: 褒义
近义: 地主之仪、地主之谊、东道之宜、东道之谊
英语: do the duties of the host(the friendship of a host)
国语辞典: 地主之谊[ dì zhǔ zhī yì ]⒈ 本地主人应尽的义务。指招待外地来的客人。【引】《儒林外史·第二二回》:「晚生得蒙青目,一日地主之谊也不曾尽得,如何便要去?」《文明小史·第一回》:「况且他们来的是客,你我有地主之谊,书上还说送往迎来,这是一点不错的。」
引证解释: ⒈ 亦作“地主之仪”。【引】《左传·哀公十二年》:“子服景伯 谓 子贡 曰:‘夫诸侯之会,事既毕矣,侯伯致礼,地主归餼,以相辞也。’”杜预 注:“侯伯致礼以礼宾也。地主,所会主人也。餼,生物。”孔颖达 疏:“致礼礼宾,当谓有以礼之,或设饮食与之宴也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二二回:“晚生得蒙青目,一日地主之谊也不曾尽得,如何便要去?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三八回:“你二位来了,我还不曾稍尽地主之谊,却反扰了你二位几遭。”杨沫 《青春之歌》第一部第三章:“不要紧,今晚可以在敝村住一晚,我们可以代 张先生 尽尽地主之谊。”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三仙》:“未修地主之仪,忽叨盛饌,於理不当。茅茨不远,可便下榻。”
繁體解析: 地主:當地的主人;誼:義務。住在本地的人對外地客人的招待義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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