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笔: apgn 热度: 常用 年代: 古代
组合: 成语结构: 主谓式
解释: 比喻阴谋已败露。
出处: 元·孔文卿《东窗事犯》第二折:“吾乃地藏神,化为呆行者,在灵隐寺中,泄漏秦太师东窗事犯。”明·田汝成《西湖游览志馀·佞倖盘荒》:“可烦传语夫人,东窗事发矣。”
例句: 我早间见那做娘的打庆奴,晚间押番归却,打发我出门,莫是“~”? ★明·冯梦龙《警世通言》卷二十
正音: “发”,不能读作“fà”。
用法: 主谓式,作谓语;含贬义。
谜语: 最担心的事情
感情: 贬义
近义: 图穷匕首见、真相大白、图穷匕见、露出马脚、原形毕露、破绽百出、水落石出
反义: 秘而不宣
英语: to be exposed(the cat is out of the bag)
俄语: тáйна обнаружилась
故事: 宋代大奸臣秦桧,为降金国,尝与其妻王氏,于东窗下密谋定计,以害民族英雄岳飞。据传,桧先于帝前诬飞谋反。时有几位大臣,如大理寺卿薛仁辅、枢密使韩世忠,皆为飞鸣冤,使之有所顾忌。一日,桧独坐于东窗之下,为害飞之事,踌躇不定,委决不下。王氏适至,问曰:“夫君为何事愁眉苦脸,犹豫不决?”桧遂告以此事,并与之商议。王氏自袖中取出一柑,以手掰之,将一半递与桧,曰:“此柑一掰即分,有何难哉?君不闻古语云:‘纵虎易兮擒虎难’乎?”桧一闻此言,其意遂决。不久,岳飞父子便遇害矣。后桧卒,未几其子熺亦死。王氏请道士为其招魂。道士作法时,见熺与桧偕已故谏议大夫万俟卨,均戴铁枷,在地狱中备受诸苦。桧犹语道士曰::“烦传语夫人,‘东窗事发’矣!”
国语辞典: 东窗事发[ dōng chuāng shì fā ]⒈ 传说秦桧与妻王氏在东窗下密谋陷害岳飞。秦桧死后受谴责,于冥司托人告诉王氏说,东窗下的密谋已经暴露了。见明·田汝成也作「东窗事犯」。【引】《西湖游览志余·卷四·佞幸盘荒》。后以此比喻阴谋败露,将被惩治。《警世通言·卷二〇·计押番金鳗产祸》:「我早间见那做娘的打庆奴,晚间押番归却,打发我出门。莫是『东窗事发』?若是这事走漏,须教我吃官司,如何计结?」
引证解释: ⒈ 后因以“东窗事发”或“东窗事犯”概指此事。亦用以喻阴谋败露,自食恶果。【引】据 明 田汝成 《西湖游览志馀·佞倖盘荒》载, 宋 元 间传说, 秦桧 欲杀 岳飞 时,曾与妻子 王氏 在东窗下密谋。后 桧 游 西湖,舟中得疾,见一人披发厉声曰:“汝误国害民,吾已诉天,得请矣。”桧 死后,在地狱备受诸苦。 王氏 给他做道场,并派道士去探望他,他对道士说:“可烦传语夫人,东窗事发矣。”明 郎瑛 《七修类稿·辩证五·东窗事犯》:“岳武穆 戏文《何立闹酆都》,世皆以为假设之事,乃为 武穆 泄寃也。予尝见 元 之 平阳 孔文仲 有《东窗事犯》乐府, 杭 之 金人杰 有《东窗事犯》小説。”明 汤显祖 《牡丹亭·圆驾》:“[旦]若説 秦夫人 的受用,一到了阴司,撏去了凤冠霞帔,赤体精光……听的是东窗事发。”
繁體解析: 傳説宋代秦檜曾與妻子在自己傢的東窗下定計殺害了岳飛,後來秦檜得病而死。他妻子請方士做法事,方士看見秦檜在陰間身戴鐵枷受苦,秦檜對他説:“可煩傳語夫人,東窗事發矣。”(見于元劉一清《錢塘遺事·二·東窗事發》)後來用“東窗事發”指罪行、陰謀敗露。也説東窗事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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