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科玉律
金科玉律    繁体:金科玉律

拼音:jīn kē yù lǜ  注音:ㄐ一ㄣ ㄎㄜ ㄩˋ ㄌㄩˋ
分类:J | 收藏:0 | 评论: | 更新:2021-04-19 20:44:36 | 人气:0
科:旧指法律条文;律:规章,法则。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。现比喻必须遵守、不能变更的信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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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科玉律

五笔:    qtgt    热度:    常用    年代:    古代

组合:        成语结构:    联合式

解释:    科:旧指法律条文;律:规章,法则。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。现比喻必须遵守、不能变更的信条。

出处:    汉·扬雄《剧秦美新》:“懿律嘉量,金科玉条。”

例句:    他把他家里那种种可笑规矩,看成圣贤的~。 ★清·李绿园《歧路灯》第一百三回

正音:    科,不能读作“kè”。

辨形:    科,不能写作“课”。

辨析:    金科玉律和“清规戒律”;都指信条、规章、原则、条例等;都含有“条条框框”的意思。但金科玉律多指不能更改的条规;字面上是肯定的;“清规戒律”指不合理的条条框框;是应该否定的。

用法:    联合式;作谓语、宾语;含褒义

感情:    褒义词

近义:    清规戒律、金口玉言、颠扑不破、至理名言、金科玉条、理所当然、不移至理、天经地义

英语:    laws and regulations

俄语:    непреложный закон

日语:    金科玉条(きんかぎょくじょう)

德语:    goldene Regel(ehernes Gesetz)

法语:    loi formelle,qui s'impose vigoureusement

国语辞典:    金科玉律[ jīn kē yù lǜ ]⒈  形容完善严密的法律条文。后比喻不可变更的信条。也作「金科玉条」、「玉律金科」。【引】《歧路灯·第一〇三回》:「他把他家里那种种可笑规矩,看成圣贤的金科玉律。」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·第二一回》:「或是古人这句话是有所为而言的,后人就奉了他做金科玉律,岂不是误尽了天下女子吗?」

引证解释:    ⒈  谓不可变更的法令或规则。后多比喻不可变更的信条。【引】前蜀 杜光庭 《胡常侍修黄箓斋词》:“金科玉律,云篆瑶章,先万法以垂文,具九流而拯世。”清 周圻 《与济叔论印章书》:“惟以 秦 汉 为师,非以 秦 汉 为金科玉律也。”秦牧 《艺海拾贝·广州城徽》:“我想不客气说一句,那些以为五只羊必须一般大小的人的观点,不过是把那些啤酒、火柴、电池的商标广告的艺术奉为金科玉律罢了。”

繁體解析:    不可改變的規章條文。科、律:法律條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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