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笔: jorw 热度: 常用 年代: 古代
组合: 成语结构: 联合式
解释: 明:点明;执:拿着;仗:兵器。点着火把,拿着武器。形容公开抢劫或肆无忌惮地干坏事。
出处: 元·无名氏《盆儿鬼》第二折:“我在这瓦窑居住,做些本份生涯,何曾明火执仗 ,无非赤手求财。”
例句: 有一夜,无端被强盗~的抢了进来。 ★清·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29回
正音: 执,不能读作“zhǐ”。
辨形: 仗,不能写作“杖”。
辨析: 明火执仗和“明目张胆”;都形容毫无顾忌地公开做坏事。但明火执仗偏重在“十分公开;毫不隐蔽”;“明目张胆”偏重“非常大胆;肆无忌惮。”
用法: 联合式;作谓语、定语、状语;含贬义
谜语: 挑灯夜战
歇后语: 强盗打灯笼;拄着拐棍打灯笼
感情: 贬义词
近义: 行所无忌、明火执杖、明目张胆、堂堂皇皇、堂而皇之、所行无忌、肆无忌惮、打家劫舍
反义: 偷偷摸摸、光明正大、鬼鬼祟祟、暗渡陈仓
英语: operate in broad daylight
俄语: грабёж среди белого дня
国语辞典: 明火执仗[ míng huǒ zhí zhàng ]⒈ 明火,点著明亮的火把。执仗,拿著武器。明火执仗形容公开抢劫或肆无忌惮的做坏事。明·无名氏也作「明火持杖」。【引】《临潼斗宝·楔子》:「我是首将来皮豹,善晓六韬知三略,明火持杖打劫人,随著展雄做强盗。」《红楼梦·第一一一回》:「营官著急道:『并非明火执杖,怎算是盗?』」【近】明目张胆 【反】偷偷摸摸 鬼鬼祟祟
引证解释: ⒈ 打着火把,拿着武器,公开活动。多指抢劫或肆无忌惮地做坏事。【引】元 无名氏 《盆儿鬼》第二折:“我在这瓦窰居住,做些本分生涯,何曾明火执仗,无非赤手求财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二九回:“有一夜,无端被强盗明火执仗的抢了进来。一个个都是涂了面的,抢了好几千银子的东西;临走还放了一把火,亏得救得快,没有烧着。”柯岩 《我的爷爷》诗:“爷爷说:‘嗯,明火执仗,来势汹汹,这哪里是什么派性,这是要颠覆无产阶级专政!’”
繁體解析: 點着火把,拿着武器,公開活動(多指搶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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