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参杀人
曾参杀人    繁体:曾參殺人

拼音:zēng shēn shā rén  注音:ㄗㄥ ㄕㄣ ㄕㄚ ㄖㄣˊ
分类:Z | 收藏:0 | 评论: | 更新:2021-04-19 20:44:36 | 人气:0
比喻流言可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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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参杀人

五笔:    ucqw    热度:    生僻    年代:    古代

组合:        成语结构:    主谓式

解释:    比喻流言可畏。

出处:    《战国策·秦策二》:“人告曾子母曰:‘曾参杀人。’曾子之母曰:‘吾子不杀人。’织自若。……其母惧,投杼逾墙而走。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,而三人疑之,则慈母不能信也。”

例句:    这冤怎申,硬叠成~。 ★清·孔尚任《桃花扇·辞院》

用法:    主谓式;作宾语;含贬义

感情:    褒义词

近义:    三人成虎、谣言可畏、流言可畏

故事:    春秋时期,鲁国有一个与大思想家曾参同名的人在外杀了人,有好事者跑到曾参的母亲那里说:“曾参杀了人。”曾母回答说:“我儿不会杀人。”照常织布。没多久又有人跑来误传曾参杀了人,这时曾母害怕,就投杼逾墙而走。

国语辞典:    曾参杀人[ zēng shēn shā rén ]⒈  曾参在费地时,有一个与他姓名相同的人杀了人,误传为曾参杀人,曾母起先不信,但经人再三的传告,便信以为真,丢下手中正在织布的杼,吓得逃跑了。典出也作「曾母投杼」。【引】《战国策·秦策二》。后比喻流言可畏或诬枉的灾祸。唐·韩愈〈释言〉:「市有虎,而曾参杀人,谗者之效也。」清·孔尚任《桃花扇·第一二出》:「这冤怎伸,硬叠成曾参杀人!」

引证解释:    ⒈  后以“曾参杀人”比喻流言可畏或诬枉之祸。【引】《战国策·秦策二》:“费 人有与 曾子 同名族者而杀人。人告 曾子 母曰:‘ 曾参 杀人。’ 曾子 之母曰:‘吾子不杀人。’织自若。有顷焉,人又曰:‘ 曾参 杀人。’其母尚织自若也。顷之,一人又告之曰:‘ 曾参 杀人。’其母惧,投杼逾墙而走。夫以 曾参 之贤与母之信也,而三人疑之,则慈母不能信也。”南朝 宋 鲍照 《谢随恩被原疏》:“繇臣悴贱,可悔可诬, 曾参 杀人,臣岂无过。”唐 韩愈 《释言》:“市有虎,而 曾参 杀人,谗者之效也。”清 孔尚任 《桃花扇·辞院》:“这寃怎伸,硬叠成 曾参 杀人。”

繁體解析:    比喻流言可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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